2009年上海市工商局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新政策简介---可零首付注册公司,可在家里办公!(最新2月9日市工商局会议)
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促创业带就业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精神,上海市工商局出台进一步鼓励政策: (一)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工商部门会在营业执照上添加标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二)从事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动漫设计(服务类行业…)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的企业,允许其在区县政府提供的场地中集中登记(经济小区、招商中心、工业小区、企业孵化等场地,而办公则在自己家中)(上海市工商局拟允许特定企业享受住宅办公)。
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闲置厂房可建创意产业集聚区、农村宅基地允许出租开办小商店……在昨天的资讯发布会上,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学军称,工商局为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从今年起实施8条新政,并对部分新政作了说明。
新政一:毕
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说明:该条对大学生作为投资主体提供了优惠条件。该政策出台后,每个大学生创业企业至少可降低3万元的创业成本。
新政二:对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
说明:该条免去了以下费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 (20元/户)、变更登记费(10元)、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营业额或收益额的1.2%-2.4%)、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20元/户)、因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换)营业执照(10元/次)、《营业执照》副本成本费(3元/个)。
新政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自今年1月1日起免费为企业设立登记、名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企业可不再通过其他商业媒体刊登上述登记公告。
新政四:在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建设创意产业集聚区。支持园区内创意产业和不超过园区总建筑面积20%的配套服务经营者的注册。
新政五:确有合理原因无法提交产权证的房屋,允许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明细表)作为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在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大型超市内,允许提交依法成立的大型超市的营业执照作为产权证明;属于公有非居住用房的,允许提交《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产权证明。
说明:有部分房产有合理原因却不能提供产权证明或者提供不便的,给予如下简化:
1、按照原来的做法,不能提交产权证的,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该条将“三证”简化为“一证”,即只要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2、有部分在大型超市内的企业需要单独办理营业执照的,由于超市设立时已提交过产权证明的,就不再需要重复提交;
3、有些公有非居住用房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其他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创业者取得有一定困难,因此允许仅提交《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新政六:经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允许农民以宅基地房屋自营或出租给他人开办个体工商户从事小型商业零售、“农家乐”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
说明:由于现行政策将此类房屋也纳入住宅范畴,在无法改变使用性质情况下,使办理营业执照遇到了障碍。该条对利用宅基地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进行适当放开。同时,鉴于宅基地房屋本质上属于住宅房,该条将主体限制于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上限于小型商业零售、“农家乐”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
新政七:对于机动车运输(含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纪等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可为经营者的联系地址。
新政八:从事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动漫设计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的企业,允许其在区县政府提供的场地内集中登记。
说明:在上海房租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经营者往往就在住宅中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考虑到上述行业对居民影响较小,同时又不直接冲撞居住用房的相关规定,允许此类市场主体注册在区县政府提供的创业园区或产业孵化区中。
大学生创业注册公司"零首付"≠"零成本", 注册资本须在两年内缴纳
工商部门推出的大学生“零首付”创业政策在大学生中引起了热烈反响。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一周来,每天都有二三百名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到工商部门的注册大厅现场咨询或者通过电话、网络询问。但工作人员在接待中发现,部分大学生对新政有所误读,或者忽视了创业存在的风险。为此,工商部门围绕大学生关心的几个问题作了进一步解释。
工商部门表示,“零首付”不是“零成本”,并不意味着设立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要求,而是指企业在成立时可以暂时不缴纳注册资本,但必须在两年内分期缴纳完毕。目前,本市对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为3万元。专家还提醒,由于开业时不用注入注册资本,部分创业的大学生雄心勃勃,希望按最高的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这也是不必要的。企业的竞争优势不在于注册资本的大小,而在于企业的产品和核心竞争力,况且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责任就越大,因此,刚开始创业的大学生切莫贪大求全,盲目注册资本金过高的企业。
同时,“零成本”也不是“零财务”和“零股东”。专家指出,部分“零首付”公司的大学生容易忽略开业初期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这将直接影响到公司业务的开展。按照规定,“零首付”必须在规定时间里注入注册资本,否则将被注销或停业。因此,注册“零首付”的公司必须非常重视起步阶段的财务工作,避免不能按时缴纳注册资本。还有些注册“零首付”企业的大学生会忽视公司内部的股权关系,或随意确定注册公司股权比例。虽然注册时是“零首付”,但股权的多少将决定分配和债权债务所需承担责任的大小。可见,即使是“零首付”,也要明确股权关系,避免公司股东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此外,工商部门还对这一政策的受益面、注册流程等作了明确解释。据悉,凡是毕业两年内的上海本地、外省市普通高校(全日制)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都可申请“零首付”创业,且该政策也适用于一名大学生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在注册公司时,基本流程参照一般公司,“零首付”可以不提交验资报告;公司成立后可通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进行免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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