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及公司概况等; 2. 对拟申办公司名称及备用名的确认书; 3. 投资目的; 4. 投资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及当地政府的证明书复印件,中方投资者提供发照机关确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外方资信证明正本二份; 6. 注册地址、开业地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及租赁证或土地批租合同; 7. 经营范围、期限; 8. 总投资及注册资金、资本构成,投资比例(合资需要); 9. 经济估算; 10. 公司机构及用工人数, 11. 市场分析与经济效益分析; 12. 董事长、副董事长(若有)、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若有)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派书正本二份,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的简历(学历、工作经历-年份上连贯)、董事长照片二张
如设立生产性企业还需提供: 13. 规划用地许可,环境评估报告, 14. 生产产品名称、生产规模、设备清单、工艺路线及流程 15. 环保、劳保、消防等措施 16. 对公用系统的要求,供电、供水部门承诺